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及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1 来源:原创 阅读:23323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曲办字〔2014〕29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审核备案管理的通知〉》(曲人社〔2014〕125号)、《曲靖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曲卫字〔2013〕266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19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4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及就业见习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人员分为两类:一类为编外合同制人员,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另一类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录用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6个月,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计划等相关招聘信息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ynwsjkrc.cn)、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qjfyyy.com)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工作要求。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招聘岗位所列学历要求。

5.报考就业见习护理、助产岗位的应聘人员,按照曲靖市就业见习相关政策规定须是2020年、2021年毕业未就业的云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报考编外合同制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

4.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5.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ynwsjkrc.cn)。

3.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9:00-7月29日17:00。

4.网络报名流程: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相关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即报名成功。

5.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7月26日9:00-7月30日17:00。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8月16日9:00—8月21日17:00,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7.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笔试后将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若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体检资格并不得进入后续招录程序。

(二)组织笔试

1.笔试类别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分岗位、分批次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满分36分,《专业科目》满分64分,总分为100分。《公共科目》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

笔试考务工作由云南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负责。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8月21日(具体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昆明(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14天内在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ynwsjkrc.cn)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核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形式。

2.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不予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3.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qjfyyy.com)。

4.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提供两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如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规培合格证等)或成绩打印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 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6.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发现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四)体检

1.本次招聘不需要面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超出招聘计划人数的,以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加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qjfyyy.com)。

3.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医院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五)录(聘)用

依照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拟录(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按照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曲靖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4-3362089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74-3362118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